如果广告教父奥格威遇到了新广告法
近日,史上最严厉的广告法颁布实施了(又违规了,不能用“最”)!我有些疑惑(你看,我很注意了,不用“最高级”,凡事要留有余地,所以我用了“有些”,而不是“非常”、“很”)。
这几年,社会几乎都在呼唤“正能量”,但似乎效果不好,“负能量”充斥着各种场合。今天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大批李开复、薛蛮子、韩寒、作业本、袁腾飞等人,其实,对我提到的这些人,我也说不上什么崇拜,甚至连喜欢也谈不上。相对而言,我更欣赏失败了很多次,但仍然在坚持的锤子科技创始人罗永浩。
也有人认为,不要总是批评别人,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就行了。代表人物就是《罗辑思维》的创始人罗振宇,他也算是一个对我有启发的人,尽管现在有些观点我不认同,而且越来越不认同,甚至开始有一点点的反感。他也是一个矛盾的人,一方面要表现得自由主义;另一方面要表现的又有情怀,还要能赚钱,最后才是根本,但哪一方面都不彻底,很难做到长期打动某个圈子的人,特别是获得内心深处的共鸣,这一点,老罗无疑是一贯坚持做得纯粹的。
我认为,如果是一种建设性的、客观的批评和建议应该就是“正能量”,总比那些“皇帝的新装”,假装“正能量”要好得多。如果大家都沉默,都做沉默的大多数,掩盖问题、一团和气甚至于压制问题,社会、企业要怎么进步?退一步说,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扯得有点多,还是谈谈奥格威以及这次的新广告法吧。
1947年,他创立了一家伟大的广告公司,1962年,他完成了一本影响世界广告界的书,迄今为止,该书销售超过1500000册,他提出了广告界诸多基本法则,现在听来依然振聋发聩。53年过去了,他提出的那些基本法则却被天朝禁止了,真是莫大的讽刺。
这家公司就是大名鼎鼎的奥美广告公司,这本书就是影响无数广告人加入这个行业,并为之奋斗终生的《一个广告人的自白》,这位大师中的大师就是大卫奥·格威。
以上文字也是违反新广告法的,太多的赞美和最高级,因为确实配得上啊,请恕我无能为力了。
以下的这些奥格威的文字和广告都违反新广告法。
《一个广告人的自白》第二章开头:“15年前,我是宾夕法尼亚一个默默无闻的种烟农民。今天,我主持着美国最佳广告公司之一,年营业额达到了5500万美元,年付职工工资500万美元,在纽约、芝加哥、洛杉矶、旧金山和多伦多都有办事机构或分公司”。“最佳”不能用,可以改成“也许是最佳”,呵呵。
《一个广告人的自白》第六章,怎么写有效力的文案,关于标题:“在标题中你可以使用的最有分量的两个词是“免费”和“新”。使用“免费”的机会不多,但“新”总是可以用上的”。
“其他会产生良好效果的字眼是:最新到货、重大发展、改进、惊人、轰动一时、了不起、划时代、令人叹为观止、奇迹、魔力、奉献、快捷、简易、需求、挑战、奉劝、实情、比较、廉价、从速、最后机会等等”。
“不要对这些字眼嗤之以鼻。他们也许是老生常谈,但是在广告上却很起作用。正是这个原因,你经常能在邮购广告和其他可以衡量自己绩效的广告的标题中看到这些字眼”。
以上的这些基本原则也不能用了!
不要旁敲侧击——要直截了当。避免那些“差不多、也可以”等含糊其辞的语言。盖洛普博士已经证明这种模棱两可的说法通常会被误解。
不要用最高级形容词、一般化字眼和陈词滥调。要有所指,而且要实事求是。要热忱、友善并且使人难以忘怀。别惹人厌烦。讲事实,但是要把事实讲得引人人胜。
其实,大师53年前就知道不要用最高级形容词,但更重要的是不要一般化和陈词滥调,而且要讲事实。
大卫·奥格威一生最得意的广告——“这辆新型劳斯莱斯”在时速六十英里时,最大闹声是来自电钟”!
副标题:“什么原因使得‘劳斯莱斯’,成为世界上最好的车子?
广告正文:
1、行车技术主编报告:“在时速六十英里时,最大闹声是来自电钟。引擎是出奇的寂静三个消音装置把声音的频率在听觉上拨掉。
2、每个“劳斯莱斯”的引擎在安装前都先以最大气门开足七小时,而每辆车子都在各种不同的路面试车数百英里。
大师最得意的广告也不符合新规!哈哈,幸好,大师已经离去。在《一个广告人的自白》中奥格威说:《财富》(Fortune)发表过一篇关于我的文章,把文章的题目定为:“奥格威是个天才吗?”我要我的律师就那个问号起诉编辑。
此文权当纪念伟大的广告人大卫奥格威,忍不住又违规了。
最后解释一下,本文绝无调侃新广告法的意思,仅仅作为杂谈,博您一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