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个违法广告督办大案将公开通报
昨日起新版广告法以及开始正式实施,而国家工商总局方面表示,将于本月将向社会公开通报20个重点督办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这20个案件系跨多省市、长时间发布,其中涉及违法药品、食品、化妆品、收藏品广告。而为了推进案件查处工作,工商总局更是在80天内连开7次案件查处调度视频会议,对进展缓慢地区提出批评意见,明确查处时限,执法力度堪称空前。
20个重点案件线索立案137件
据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介绍,今年以来,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依据广告数据中心监测数据,将跨多省市长时间发布的20件违法药品、食品、化妆品、收藏品广告确定为重点督办案件,并于6月1日向全国工商机关广告监管机构下发《关于开展查处典型违法广告集中行动的通知》,对案件线索分配、案件查处流程、各地工商机关之间案件移送标准、违法责任主体全链条查办、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
同时,根据集中行动进展情况和案件查处工作需要,先后7次召开案件查处调度视频会议,对各地案件查处工作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对进展缓慢的地区及时提出批评意见和督办要求,明确案件执法口径与查处时限。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8月22日,针对总局下派的20个重点案件线索,各地共立案137件,罚没款(含拟罚没款)总数为1007.13万元。
张国华称,新广告法实施后,工商总局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统一调度指挥和督办力度,督促各地工商机关认真完成总局之前交办的20个重点案件线索查办工作,9月份向社会通报案件查办情况。
公益广告管理办法近期颁布
张国华指出,通过一段时期以来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日常监测监管,全国广告市场秩序总体呈现持续好转态势。据初步统计,从今年4月底新广告法颁布以来至8月22日,各地共立案查处违法广告3973件,罚款(含拟罚没款)5356.31万元。
从监测情况看,2015年7月,全国违法广告总条数比4月份减少6403条,下降幅度为29.7%;违法广告总条次比4月份减少23744条次,下降幅度为41.1%;违法广告时长比4月份减少10400小时,下降幅度为50.7%。
他介绍,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虚假广告案件30余起,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工业和信息化部配合工商部门关闭涉及虚假违法广告网站55个;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现并移送关闭违法网站2686个,移送工信部门依法关闭非法网站23个。
张国华透露,为加快推进新广告法释法工作,工商总局正牵头抓紧完善配套规章。目前,《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正在会签过程中,将于近期颁布。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等部门规章也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探索实施广告信用评价制度
张国华强调,新广告法实施后,工商部门对广告监测中心监测到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一律停播并立案查处。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较为严重的媒体,按照新广告法的要求,将定期公示,加大曝光力度。对广告违法率居高不下、广告违法问题屡查屡犯的媒体,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并通报有关部门,提请依法追究媒体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对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的广告监管机关进行效能评价、通报批评。
他表示,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广告执法办案力度,用足用好新广告法赋予的各种措施,对于违法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探索实施广告信用评价制度,适时公布各地媒体广告信用情况。
张国华说:“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要谨守各方‘底线’,避免踩踏‘红线’。广告代言人要严格遵守新广告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代言,不得为新广告法禁止代言的商品或服务作代言。”
从本次公开通报20个重点督办案件来看,可以看出国家工商总局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广告市场环境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