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章中心>公司动态
公司动态 行业新闻 营销资讯 广告媒体 媒体观察 营销专栏

童星代言被禁 商家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15-09-03 点击数:5130

随着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的大热,不仅使一批明星身价倍增,而且还炒红了天天、KIMI、森碟(Cindy)、王诗龄等一批童星。由于观众的热捧,这些童星自然就成了广告主的宠儿。一时间,电视、网络、地铁电视、户外海报等各类媒体上,到处都可以见到这些童星代言的广告。但是随着新《广告法》的即将施行,这种情况将很快成为历史。

  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而当下正火的天天、KIMI、森碟、王诗龄等童星正好都在这个范围内。这意味着以后观众将无法看到他们代言的广告,除非等他们年龄达到十岁这个标准的时候。

童星代言被禁 商家如何应对

童星代言被禁 商家如何应对

  童星代言品牌广告有弊端

  现在,品牌邀请明星代言广告,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宣传手段。然而代言人并不是随便指定的,而是其形象必须与品牌特征相匹配。于是在这种情况下,针对幼儿消费者的品牌就邀请童星来给自己代言广告。这固然可以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号召力,但其中暴露出来的弊端也不能忽视。

  少年儿童正处于成长阶段,如果接触太多商业方面的事物,就会很容易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不利的影响。特别是那些10岁以下的童年,虽然已经获得较大名声,但其他方面与普通儿童相比,并无二致,都缺少独立判断事物的能力,如果接拍大量的商业广告,就会影响其身心成长。这就要求必须对童星代言广告的行为有所规范。

  商家应对之策

  新《广告法》中禁止10岁以下的童星代言广告,虽然可以解决上面的弊端,但同时也会对品牌的宣传造成影响。那么,商家和品牌该如何来应对这种新的局面呢?

  首先,品牌和商家可以邀请幼童演出广告而支付代言费用的方式,来避开限制。据专家介绍,出演广告和代言广告是有区别的。做广告本身是一种表演形式,不用为这个产品负责,而代言更多是对这个产品有了解,或者确实使用过,有了切身感受才能代言。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层面还存在空白,所以未来怎么界定代言和表演的区别,还是要出台相应细化的规则。

  其次,品牌和商家可以在营销和宣传手法上面多花一些心思。虽然以后无法用童星来提升自己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了,但是如果营销和宣传手法用得高明,一样可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最后,用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来赢得消费者的欢迎和信赖。因为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是一种无声的宣传,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还能留住回头客,何乐而不为呢?(文/李宁飞)

沪公网安备 31011502005351号